风险披露声明
期货及期权交易之风险
买卖期货合同或期权的亏蚀风险可以极大。在若干情况下,您(客户)所蒙受的亏蚀可能会超过最初存入的保证金数额。即使您设定了备用指示,例如“止蚀”或“限价”等指示,亦未必能够避免损失。市场情况可能使该等指示无法执行。您可能会在短时间内被要求存入额外的保证金。假如未能在指定时间内提供所需数额,您的未平仓合同可能会被平仓。然而,您仍然要对您的账户内任何因此而出现的短欠数额负责。因此,您在买卖前应研究及理解期货及期权,以及根据本身的财政状况及投资目标,仔细考虑这种买卖是否适合您。如果您买卖期权,便应熟悉行使期权及期权到期时的程序,以及您在行使期权及期权到期时的权利与责任。
期货交易之风险非常高。由于期货之开仓保证金之金额较期货合同本身之价值相对为低,因而能在期货交易中发挥“杠杆”作用。市场轻微之波动也会对您投入或将需要投入之资金造成大比例之影响。所以,对您来说,这种杠杆作用可说是利弊参半。因此您可能会损失全部开仓保证金及为维持本身之仓盘而向有关商号存入之额外金额。若果市况不利您所持仓盘或保证金水平提高,您会遭追收保证金,须在短时间内存入额外资金以维持本身仓盘。假如您未有在指定时间内缴付额外之资金,您可能会被迫在亏蚀情况下平仓,而所有因此出现之短欠数额一概由您承担。
本声明简介并不涵盖买卖期货及期权之所有风险及其它重要事宜。就风险而言,您在进行任何上述交易前,应先了解将订立之合同之性质(及有关之合同关系)和您就此须承担之风险程度。期货及期权买卖对很多公众人士都并不适合,您应就本身之投资经验、投资目标、财政资源及其它相关条件,小心衡量自己是否适合参与该等买卖。
提供代存邮件或将邮件转交第三方之授权书之风险
假如您向宝生期货提供授权书,允许其代存邮件或将邮件转交予第三方,那么您便须尽速亲身收取所有关于您账户之成交单据及结单,并加以详细阅读,以确保可及时侦察到任何差异或错误。
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之客户资产之风险
宝生期货在香港以外地方收取或持有之客户资产,是受到有关海外司法管辖区之适用法律及规例所监管的。这些法律及规例与《证券及期货条例》及根据该条例制订之规则可能有所不同。因此,有关客户资产将可能不会享有赋予在香港收取或持有之客户资产之相同保障。
风险披露条文
本 声 明 书 只 扼 要 叙 述 买 卖 期 货 及 期 权 的 风 险 , 并 不 尽 录 与 此 相 关 的 所 有 风 险 和 其 他 重 要 事 项 。 阁 下 在 进 行 交 易 前 , 必 须 先 了 解 合 约 性 质 ( 及 合 约 关 系 ) 以 及 其 中 所 涉 及 的 风 险 。 期 货 及 期 权 买 卖 并 非 适 合 每 一 位 投 资 者 , 阁 下 宜 因 应 本 身 之 投 资 经 验 、 投 资 目 标 、 财 政 资 源 及 其 他 相 关 条 件 , 小 心 衡 量 自 己 是 否 适 合 参 与 买 卖 。
期货
1. “ 杠 杆 ” 效 应
买 卖 期 货 的 风 险 非 常 高 。 由 于 基 本 按 金 金 额 相 对 地 低 于 期 货 合 约 本 身 之 价 值 , 因 此 能 起 “ 杠 杆 ” 作 用 。 市 场 轻 微 的 波 动 也 会 对 阁 下 投 入 或 将 需 要 投 入 的 资 金 造 成 大 比 例 的 影 响 。 所 以 , 对 阁 下 来 说 , 这 种 效 应 可 以 说 是 利 弊 参 半 。 因 此 阁 下 要 承 受 亏 蚀 全 部 基 本 按 金 的 风 险 , 亦 可 能 需 要 向 市 场 参 与 者 存 入 额 外 金 额 以 维 持 本 身 的 仓 位 。 若 果 市 况 不 利 阁 下 仓 位 或 按 金 水 平 调 高 , 阁 下 就 会 被 追 收 按 金 , 须 在 短 时 间 内 存 入 额 外 资 金 以 维 持 本 身 仓 位 。 假 如 无 法 在 指 定 时 间 内 补 仓 , 阁 下 可 能 会 在 亏 蚀 情 况 下 被 迫 平 仓 , 所 有 因 此 而 造 成 的 亏 损 亦 一 概 由 阁 下 承 担 。
2. 减 低 风 险 买 卖 盘 或 投 资 策 略
即 使 落 盘 时 采 用 某 些 减 低 损 失 的 买 卖 盘 , 也 可 能 作 用 不 大 , 因 为 市 况 可 以 令 这 些 买 卖 盘 无 法 执 行 。 至 于 运 用 不 同 持 仓 组 合 的 策 略 如 “ 跨 期 ” 和 “ 马 鞍 式 ” 组 合 等 , 所 承 担 的 风 险 也 可 能 与 持 有 最 基 本 的 “ 长 ” 仓 或 “ 短 ” 仓 同 样 的 高 。
期权
3. 不 同 风 险 程 度
买 卖 期 权 的 风 险 非 常 高 。 投 资 者 不 论 是 购 入 或 沽 出 期 权 , 均 应 先 了 解 他 们 打 算 买 卖 的 期 权 类 别 ( 即 认 沽 期 权 或 认 购 期 权 ) 以 及 相 关 的 风 险 。 阁 下 应 连 同 期 权 金 及 所 有 交 易 成 本 , 计 算 出 期 权 价 值 必 须 增 加 多 少 才 能 获 利 。
购 入 期 权 的 投 资 者 可 选 择 沽 出 作 平 仓 或 行 使 期 权 又 或 任 由 期 权 到 期 作 废 。 如 期 权 持 有 人 选 择 行 使 期 权 , 就 必 须 进 行 现 金 交 收 又 或 是 购 入 或 交 出 相 关 的 资 产 。 若 购 入 的 是 期 货 产 品 的 期 权 , 期 权 持 有 人 将 获 得 期 货 仓 位 , 并 附 带 相 关 的 按 金 责 任 ( 见 上 文 “ 期 货 ” 一 节 ) 。 如 所 购 入 的 期 权 在 到 期 时 已 没 有 价 值 , 阁 下 需 承 受 投 资 上 的 损 失 , 包 括 所 有 期 权 金 和 交 易 费 用 。 假 如 阁 下 拟 购 入 极 价 外 期 权 , 必 须 注 意 这 类 期 权 要 变 成 有 获 利 的 机 会 极 微 。
出 售 ( “ 沽 出 ” 或 “ 卖 出 ” ) 期 权 承 受 的 风 险 要 比 买 入 期 权 高 得 多 。 虽 然 卖 方 能 收 到 定 额 期 权 金 , 但 所 承 受 的 损 失 可 能 比 这 还 高 。 倘 若 市 况 不 利 期 权 卖 出 者 时 , 他 必 须 投 入 额 外 按 金 补 仓 。 此 外 , 期 权 卖 出 者 还 需 承 担 买 方 行 使 期 权 时 的 风 险 , 就 是 在 买 方 行 使 时 以 现 金 结 算 又 或 履 行 买 入 或 交 出 相 关 资 产 的 责 任 。 若 卖 出 的 是 期 货 产 品 的 期 权 , 则 期 权 卖 出 者 将 获 得 期 货 仓 位 并 附 带 按 金 责 任 ( 见 上 文 “ 期 货 ” 一 节 ) 。 若 期 权 卖 方 持 有 相 应 数 量 的 相 关 资 产 又 或 期 货 或 其 他 期 权 作 “ 备 兑 ” , 则 所 承 受 的 风 险 或 会 减 少 。 若 期 权 并 没 有 被 “ 备 兑 ” , 则 亏 损 风 险 可 以 是 无 限 大 。
某 些 国 家 的 交 易 所 容 许 买 方 延 迟 支 付 期 权 金 , 令 买 方 支 付 按 金 费 用 的 责 任 不 超 过 期 权 金 。 尽 管 如 此 , 买 方 最 终 仍 须 承 受 亏 损 期 权 金 和 交 易 费 用 的 风 险 。 当 期 权 被 行 使 又 或 到 期 时 , 买 方 有 需 要 支 付 当 时 余 下 未 缴 付 的 期 权 金 。
期货及期权的其它常见风险
4. 合 约 的 条 款 及 细 则
阁 下 要 向 为 阁 下 做 买 卖 的 经 纪 行 查 询 所 买 卖 的 期 货 或 期 权 合 约 的 条 款 及 细 则 , 以 及 有 关 责 任 ( 例 如 在 什 么 情 况 下 阁 下 或 会 有 责 任 就 期 货 合 约 的 相 关 资 产 进 行 交 收 , 又 或 者 期 权 的 到 期 日 以 及 行 使 的 时 间 限 制 ) 。 交 易 所 或 结 算 公 司 在 某 些 情 况 下 , 或 会 修 订 现 有 合 约 的 细 则 ( 包 括 期 权 行 使 价 ) , 以 反 映 合 约 所 涉 及 资 产 的 改 变 。
5. 暂 停 或 限 制 交 易 以 及 价 格 关 系
市 场 情 况 ( 例 如 市 场 流 通 量 不 足 ) 及 / 或 某 些 市 场 的 规 则 运 用 ( 例 如 因 为 价 格 限 制 或 一 些 “ 跌 停 板 ” 的 措 施 , 而 暂 停 任 何 合 约 或 合 约 月 份 的 交 易 ) , 都 可 以 令 损 失 的 风 险 增 加 , 因 为 在 此 等 情 况 下 , 投 资 者 将 难 以 完 成 甚 或 不 能 完 成 交 易 或 进 行 平 仓 。 如 果 阁 下 卖 出 期 权 后 遇 上 这 情 况 , 损 失 的 风 险 也 可 能 较 大 。 此 外 , 相 关 资 产 与 期 货 之 间 以 及 相 关 资 产 与 期 权 之 间 的 正 常 价 格 关 系 也 可 能 不 存 在 。 譬 如 , 期 货 期 权 所 涉 及 的 期 货 合 约 须 受 价 格 限 制 而 定 , 但 期 权 本 身 则 不 受 限 制 。 缺 乏 相 关 资 产 参 考 价 格 会 叫 投 资 者 难 以 判 断 “ 公 平 ” 价 格 的 水 平 。
6. 存 放 的 款 项 及 财 产
对 于 因 应 本 地 或 外 国 的 交 易 而 存 放 的 款 项 或 其 他 财 产 会 有 多 少 保 障 , 尤 其 是 遇 上 有 关 公 司 破 产 或 无 力 偿 还 债 务 的 时 候 , 阁 下 必 须 了 解 清 楚 。 能 取 回 多 少 款 项 或 财 产 可 能 要 受 特 别 的 规 例 或 当 地 法 例 所 规 管 。 在 某 些 地 区 的 法 例 , 当 阁 下 无 力 偿 还 债 务 的 时 候 , 被 认 定 属 于 阁 下 的 资 产 也 会 像 现 金 一 样 按 比 例 分 配 支 付 。
7. 佣 金 及 其 他 收 费
在 开 始 交 易 之 前 , 阁 下 先 要 清 楚 了 解 需 要 缴 付 的 所 有 佣 金 、 费 用 或 其 他 收 费 。 这 些 费 用 将 直 接 影 响 纯 利 ( 如 有 ) 或 增 加 你 的 损 失 。
8. 在 其 他 司 法 地 区 进 行 交 易
在 其 他 司 法 地 区 的 市 场 ( 包 括 与 本 地 市 场 有 正 式 连 系 的 市 场 ) 进 行 交 易 , 或 会 带 来 额 外 的 风 险 。 根 据 这 些 市 场 的 规 例 , 投 资 者 享 有 的 保 障 多 寡 或 会 有 所 不 同 。 交 易 之 前 , 必 先 要 查 明 有 关 该 项 交 易 的 所 有 规 则 。 投 资 者 本 身 所 在 地 的 监 管 机 构 将 不 能 迫 使 进 行 交 易 的 其 他 司 法 地 区 的 监 管 机 构 或 市 场 执 行 有 关 规 则 。 故 交 易 之 前 , 应 先 向 经 纪 行 查 询 本 身 国 家 所 属 的 司 法 地 区 以 及 其 他 司 法 地 区 所 提 供 的 赔 偿 种 类 详 情 。
9. 货 币 风 险
以 外 币 计 算 的 合 约 买 卖 所 带 来 的 利 润 或 亏 蚀 ( 不 论 交 易 是 否 在 本 身 所 在 的 司 法 地 区 或 其 他 地 区 进 行 ) , 均 会 在 需 要 将 合 约 的 单 位 货 币 转 为 另 一 种 货 币 时 , 受 到 汇 率 波 动 的 影 响 。
10. 交 易 设 施
电 子 交 易 的 设 施 , 莫 不 由 电 脑 系 统 来 进 行 买 卖 盘 传 递 、 执 行 、 配 对 、 登 记 或 交 易 结 算 等 工 作 。 但 所 有 设 施 及 系 统 , 均 有 可 能 遇 到 临 时 中 断 或 失 灵 , 而 阁 下 在 此 等 情 况 下 所 能 取 得 的 赔 偿 或 会 受 到 系 统 供 应 商 、 市 场 、 交 易 所 、 结 算 公 司 及 / 或 交 易 所 参 与 者 所 负 的 有 限 责 任 所 限 制 。 由 于 这 些 有 限 责 任 可 以 各 不 相 同 , 投 资 者 请 向 经 纪 行 查 询 有 关 详 情 。
11. 电 子 交 易
透 过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做 的 买 卖 , 不 仅 和 公 开 叫 价 市 场 不 同 , 甚 至 会 和 在 其 他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的 不 一 样 。 若 选 择 透 过 某 电 子 交 易 系 统 做 买 卖 , 就 要 承 受 该 系 统 带 来 的 风 险 , 包 括 系 统 硬 件 或 软 件 的 失 灵 。 系 统 失 灵 可 能 会 导 致 你 的 买 卖 盘 不 能 根 据 指 令 执 行 , 甚 或 没 有 执 行 。
12. 场 外 交 易
在 某 些 司 法 地 区 , 同 时 在 特 定 情 况 之 下 , 经 纪 行 可 以 进 行 场 外 交 易 。 为 你 做 交 易 的 经 纪 行 可 能 是 阁 下 买 卖 中 的 交 易 对 手 。 在 这 种 情 况 下 , 不 论 是 要 平 掉 既 有 仓 位 、 评 估 价 值 、 厘 定 公 平 价 格 又 或 评 估 风 险 , 都 是 比 较 困 难 甚 或 办 不 到 的 。 因 此 , 这 些 交 易 或 会 带 来 更 大 的 风 险 。 另 外 , 场 外 交 易 的 监 管 或 会 比 较 宽 松 , 又 或 有 另 一 套 的 监 管 制 度 ; 在 从 事 此 类 买 卖 之 前 , 应 先 了 解 有 关 的 规 则 和 风 险 。
互联网及电子或电讯网络
13. 互 联 网 及 电 子 或 电 讯 网 络 本 质 是 一 种 不 可 靠 之 通 讯 媒 体
, 当 中 存 在 因 交 通 流 量 而 引 致 之 中 断 、 传 送 消 失 、 延 误 传 送 风 险 , 或 因 互 联 网 或 该 电 子 或 电 讯 网 络 之 公 开 性 质 而 引 致 之 不 正 确 或 讹 误 数 据 传 送 风 险 。 在 传 送 数 据 或 在 执 行 阁 下 之 指 示 时 可 能 有 错 误 、 滞 时 或 延 误 , 或 阁 下 之 指 示 可 能 按 有 别 于 在 阁 下 发 出 指 示 时 所 适 用 之 价 格 执 行 , 或 阁 下 之 指 示 可 能 根 本 不 获 执 行 。 阁 下 只 应 在 同 意 有 关 收 益 超 越 有 关 风 险 之 情 况 下 , 才 使 用 电 子 买 卖 服 务 。
在 电 子 买 卖 之 过 程 中 , 其 他 人 士 , 包 括 但 不 限 于 服 务 提 供 者 及 网 络 提 供 者 ( 包 括 电 讯 公 司 或 互 联 网 存 取 提 供 者 ) 可 能 会 取 得 或 能 够 取 用 阁 下 通 过 互 联 网 或 者 电 子 或 电 讯 网 络 所 传 送 之 资 料 。
[ 中 英 文 本 如 有 不 符 , 概 以 英 文 本 为 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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