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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恆生指數期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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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權賦予持有人權利(但並非義務)於某一個特定日或之前,在預先同意的價錢下購入或賣出該期權所代表的資產或工具。購買期權人仕要為該項權利付出期權金,沽空期權者可收到期權金,但假如有關期權被行使而沽空者被分配履行該合約時,亦有義務去購入或賣出所代表的工具。
恆生指數期權是歐洲式期權及以現金結算價差的合約。
恆生指數期權可令投資者:
- 在交易中得到或抵消在股票市場的風險
- 為股票市場的風險定下價格和時間的保障
- 從市場的波幅中取利
主要優點包括:
- 給投資者另一種工具參與香港股票市場
- 採用交易所自動化交易系統
- 結算公司履約的保證
- 提供採用多元化風險管理技巧之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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